繼國務院發布促進消費結構升級的意見后,23日,國務院再次發文,積極發揮新消費引領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給新動力。意見中多次提到重點發展檢測認證、標準建設、檢驗檢疫。具體內容如下:
本次意見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是:
消費引領、創新驅動、市場主導、制度保障。
消費升級重點領域和方向:
我國消費結構正在發生深刻變化,以消費新熱點、消費新模式為主要內容的消費升級,將引領相關產業、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投資迅速成長,拓展未來發展新空間。
主要方向是:服務消費、信息消費、綠色消費、時尚消費、品質消費、農村消費。
加快推進重點領域制度創新方面:
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、加大服務業對內對外開放力度、加強助推新興領域發展的制度保障、加快推進人口城鎮化相關領域改革。
在全面改善優化環境方面:
加快完善標準體系和信用體系,加強質量監管,規范消費市場秩序,強化企業責任意識和主體責任,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,完善消費基礎設施網絡,打造面向全球的國際消費市場,營造安全、便利、誠信的良好消費環境。
全面提高標準化水平。健全標準體系,加快制定和完善重點領域及新興業態的相關標準,強化農產品、食品、藥品、家政、養老、健康、體育、文化、旅游、現代物流等領域關鍵標準制修訂,加強新一代信息技術、生物技術、智能制造、節能環保等新興產業關鍵標準研究制定。提高國內標準與國際標準水平一致性程度。建立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。整合優化全國標準信息網絡平臺。加強檢驗檢測和認證認可能力建設。
完善質量監管體系。建立健全預防為主、防范在先的質量監管體系,全面提升監管能力、效率和精準度。在食品藥品、兒童用品、日用品等領域建立全過程質量安全追溯體系。大力推廣隨機抽查機制,完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服務質量監督檢查制度,廣泛運用大數據開展監測分析,建立健全產品質量風險監控和產品傷害監測體系。實行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結果公開制度,健全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、缺陷產品強制召回、嚴重失信企業強制退出機制。完善商會、行業協會、征信機構、保險金融機構等專門機構和中介服務組織以及消費者、消費者組織、新聞媒體參與的監督機制。